本套卷子第一个精准命中:
公众号2021年5月24日推文2020年8月SAT阅读真题:南方人第一次见雪会怎么样?-SAT阅读背景知识的正文部分,和本次10月北美卷的Passage 1小说,完全相同、一模一样。TD SAT教研组21年5月24日推文截图
本套卷子第二个精准命中:
公众号2021年6月4日推文SAT阅读考过哪些美国最高法大法官的文章?还会再考吗?-SAT阅读背景知识的正文部分,和本次10月北美卷的Passage 4-2伟大文献,内容完全相同、一模一样。TD SAT教研组21年6月4日推文截图
本套卷子第三个精准命中:
公众号2021年3月11日推文SAT阅读试题最常考的一种小动物:狐獴 meerkats ||SAT阅读背景知识的正文部分,和本次10月北美卷的Passage 3自然科学,内容99%相同。TD SAT教研组21年3月11日推文截图
p.s. 以上三个文档的英文原文同时被收入到TD SAT背景知识课配套教材中,学员都在本次考试前数周提前领到了该教材。 另外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每年10月北美卷CB是提供官方QAS服务(卷子和答案)的,成绩公布后可以购买。到时候TD SAT教研组也会及时跟进。 昨天有两位同学留言问两周后举行的补考会不会用和今天一样的卷子。这个肯定不会。不然的话,同学看了TD的考情回顾再去考,岂不是……图片 以下是本次考试的详细考情回顾: (TD SAT教研组在此特别鸣谢小J同学和恩熙同学的帮助)2021年10月北美SAT考试阅读部分考情
整体难度适中。其中小说和一篇自然科学(关于Meerkat是不是老师)难度较低,伟大文献双篇、社会科学(关于经济史)和另一篇自然科学(关于铁对浮游生物的影响)的难度较大。Passage1 小说
节选自尼日利亚裔美国八零后女作家朱莉·伊罗曼尼亚(Julie Iromuanya)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医生先生和医生太太》(Mr. and Mrs. Doctor ) [caption id="attachment_48600" align="aligncenter" width="600"] 朱莉·伊罗曼尼亚[/caption] 小说人物和背景: 1977年,一位尼日利亚父亲凑钱把19岁的儿子乔布送到美国留学,但是乔布到美国后中途辍学了,然后一直在医院打比较低端的工。但是他跟尼日利亚老家的人一直撒谎说自己已经医科毕业,在美国当医生,一瞒就是二十年。到2001年,乔布经老家的人介绍,回尼日利亚老家和一个天真单纯的尼日利亚女孩亦菲相亲。 亦菲父母都早逝,是叔叔婶婶抚养大,叔叔婶婶听说乔布在美国当医生,当然希望亦菲同意婚事,亦菲也只想快点离开叔叔婶婶,就答应了结婚。两人只见了一面,乔布送了些礼物,就在尼日利亚办了婚礼。办完婚礼后,乔布就带亦菲第一次来到美国的内布拉斯加州。下了飞机,乔布开车带亦菲回家。路上下起雪来。 乔布按了一下开关,雨刮器就疯狂来回扫起来,推开积在车窗上的雪花。雪花却好像藐视雨刮器,并不散开,而是和灰尘一起,黏在雨刮器的边上,越积越厚。 “这是雪啊”,亦菲好像刚刚才发现。亦菲从小生长在非洲,只在书里看过文字描写雪是什么样,从来没有见过真的雪。确实是雪,打在车上的是雪,落在草地上成了一层白地毯的,也是雪。亦菲对自己说,这里会下雪,这真是到了美国了。她先是想抓一把雪,放到信封里寄给尼日利亚的婶婶看看。然后她发现自己的这个想法很傻,笑了一下。不邮寄雪了,就改成拍一张雪的照片给远在尼日利亚的侄子侄女看吧。因为想下车看雪,亦菲直接伸手够车门把手。车还在开着呢,开车门很危险。 乔布吓了一跳,把车突然转了一下向,问“你怎么想开车门,你疯了吗?”刚才一路上车都很少,只是在之前蛮久看到过一辆皮卡。现在四周也没人没车。亦菲说:“我们停一下车吧,我想摸一摸雪。”乔布感到奇怪,说:“不能耽误,我们要回家吃晚饭,不能迟到。” 亦菲这时候想到叔叔婶婶在家吵架时,一方想哄对方,就会用“亲爱的”这个词,就也学着用“亲爱的”叫自己刚刚结婚还不太熟的老公乔布。乔布很吃这一套,说:“好吧,让你停车玩一会雪吧,这里离家也不远了。”于是就在路边找了一块有金属管当篱笆的空地停了下来。这块空地是县里的露天游乐场,每年赶集和独立日的时候,会张灯结彩搞活动。远处可以看到一排波纹钢板搭的仓库。 亦菲张开手掌,让雪花落在掌心,然后压实,放到嘴里尝味道。很凉,很湿,和雨水的感觉一样。她觉得自己的行为有点傻。 乔布一开始不下车,就在车里擦车窗上的雾。然后下了车,背靠着车,看亦菲玩雪。亦菲有点好奇又小心翼翼地踩以前从来没有踩过的雪,这样子就跟乔布自己19岁第一次来美国第一见到雪时一模一样。亦菲冷得打了一下哆嗦。乔布说,我第一次来美国也跟你一样玩雪。 亦菲手心的雪化了,滴到地上。亦菲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睛放光地说:“我在美国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乔布没有听明白,好奇地看着亦菲。亦菲赶紧解释:“我的意思是,在美国,我可以成为我想成为的人,就像你一样,如果我想,我也可以成为一个医生。” 乔布清了清嗓子,说:“你可以当护士,医生已经有我当了。”亦菲说:“好吧,我们可以一起在美国开一个诊所,在尼日利亚也开一个。”亦菲想开诊所,是因为她妈妈死得很可惜,她妈妈得的病本来可以治好,也不需要花很多钱就可以治好,但是当时尼日利亚没有好的诊所和医生,就没治。“我们结婚是有缘分。上帝让我们结婚,是有原因的,应该就是希望我们一起建一个诊所。” 乔布因为自己其实根本不是医生,想到自己早晚要露馅,就心不在焉地答了一下“对”。 亦菲接着说“我妈妈不死,我爸爸就本来也不会死的。”乔布安慰她说:“给我一点时间吧,你以后去学护士,我答应你,以后一起在尼日利亚开一个诊所。”亦菲相信了他的话。 乔布也没觉得自己刚才是在撒谎、是在瞎承诺。早先他爸爸寄给他的学费,他没有花掉一分。乔布想,虽然他年龄已经有些大了,但他可以重新考大学,该上什么课就上什么课。只要上课的时候不让亦菲知道就可以了。年龄大也不要紧,在美国,人到中年再考大学考硕士的人,很多的。Passage 2 (经济史学)
选自《经济学人》2017年6月刊的一篇文章。文章的话题考生不熟悉,又隐晦地表达了多层意思,较难理解,尤其是最后一个自然段。有考生表示自己被这篇文章直接“带走”。 文章的第一层意思是从1960年代以来,高学历的人工资一直在提升。文章的第二层意思是其实并不是历史上每次出现重大技术进步时,技术工人的工资都会提高。举了两个例子,一是13世纪、14世纪时,因为利率太高,导致大家学徒七年再赚高一点的工资不如直接打工当普工。二是工业革命时,机器的发明和普及对技术工人的打击反而比一点技术都没有的普工更大些。文章的第三层意思是,当下人工智能对白领的打击大,现在好像蓝领又供不应求了。文章的第四层意思是,无论哪种劳动力的工资上涨都会自然被市场规律调节的,市场规律是不会失灵的。 过去四年美国收入不平等加剧的一个因素是劳动力市场变得越来越有利于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自 1963 年以来,大学毕业生的实际工资增长了三分之一以上,而没有高中文凭的人的工资则下降了。随着越来越多的行业变得不需要人力,末日论者担心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差距只会越来越大。然而,历史表明,事实并非如此。 近期技术工人收入的增长是罕见的历史现象。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的经济学家格雷戈里·克拉克汇编了教堂、修道院、学院、行会和政府的大量记录,汇总了一个可以追溯到 13 世纪的全面的英国工资数据集。经过统计,克拉克发现,过去技术工种的工资溢价(定义为木匠和泥瓦匠等工匠与非技术普工之间的工资差异)一直相当稳定,只有两次急剧下降除外。 第一次下降发生在 14 世纪,与技术变革无关。中世纪英格兰的预期寿命很短,利率很高,这意味着接受成为工匠所需的七年学徒的机会成本很高。当学徒七年后再当技术工人,不如直接去打工当普通工人。但是这一时期的利率开始下降,从 1290 年的 10% 左右下降到1340 年的 7.5%。当 1348 年黑死病袭击英国,消灭了三分之一的人口时,利率进一步下降,降至 5%,学徒制变得更具吸引力。技术工人供应的增加使工资溢价降低。来自乌得勒支大学的 另一位学者研究了比利时、法国和荷兰的的历史数据,也发现了类似的下降情况。 技术工资溢价的第二次大幅降低发生在工业革命之后。像纺织机这样的发明取代了织布工,并增加了对非熟练劳动力的相对需求。需要数年磨练技能的工匠突然发现自己被只经过几个月培训的工人操作的机器所取代。一些在历史上被称为“卢德分子”的工人们,发起了砸毁机器的活动。一项研究发现,非技术工人占全部劳动力之比从 1700 年的 20% 上升到1850 年的 39%。技术工人工资占全部工人工资之比在1800 年代初开始就一直下降,直到 1960 年才开始回升。 要了解社会的贫富差距,看不同的指标,会看到略微不同的统计结果。第一种是看基尼系数:同样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另一位科学家说,随着英格兰中等技能工作的消失,家庭收入的基尼系数上升,在 1800 年达到顶峰。第二种是最富的那少部分人的收入和全国人总收入的比。收入水平占前1% 的人获得的收入占全国人总收入之比,在大约1870 年,达到了最高。但是这两个指标随后继续下降,直到 20 世纪中叶才见底。 计算机时代的进步与工业革命的进步有一个区别,那就是计算机时代偏爱技术工人。到目前为止,(对求职者来说),大学本科学历还一直是能证明自己有一定技术的东西,但随着人工智能开始从白领工人手中夺走工作,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美国劳工统计局的预测显示,美国五个增长最快的职业中有四个涉及个人护理;这些工作都不需要学士学位。 不过,无论如何,假设当前的经济趋势将持续下去(即认为蓝领的、做护理的人工资会继续涨),就是假设在劳动力市场,市场规律会失灵。哈佛大学经济学家肯·罗格夫表示反对,他认为那种觉得蓝领工资会涨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认为,随着特定工人群体的工资溢价上升,企业将有更大的动力来(用人工智能)取代他们。所以蓝领的工资如果涨了也会得到市场的调节。(市场规律是不会失灵的)。Passage 3 自然科学
节选自长篇科普读物《达尔文为完成的交响乐——文化是怎样塑造人的心智的》(Darwin's Unfinished Symphony: How Culture Made the Human Mind)。讲科学家通过观察和实验证明,成年Meerkat帮助幼崽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教。文章属于动物话题,考生一般比较熟悉,全文难度不大。TD SAT教研组21年3月11日推文截图
先是有两位科学家给动物的哪些行为才算真正的“教”下了个严格定义。 小型非洲鼬(Meerkats)是生活在非洲的一种小型食肉动物,平常必须通过团队合作才能在严酷的沙漠环境中生存。Meerkat的幼崽几乎完全靠爸爸妈妈和哥哥姐姐(Meerkat helpers)给他们提供食物。长到三个月大的时候,幼崽就可以完全独立,可以自己抓一些特别危险的猎物了,比如蜥蜴、蜘蛛和带毒尾的写字。最近的研究表明,Meerkat helpers是通过让meerkat幼崽接触活的猎物来帮助幼崽慢慢适应和学习自己捕捉猎物的。剑桥大学的阿里克斯·霍顿和凯瑟琳·麦克里夫想证明一下这种辅助活动是不是符合先前两位科学家给“教学”下的定义(即看一下这种辅助活动算不算“教”)。这就要证明以下几点,年长的meerkat只在meerkat幼崽在场的时候才提供活的猎物(故意不杀死猎物,这其实对年长的meerkat也是有代价的,因为获得蝎子啊什么的对它们自己也是危险的)。 一般来说,成年的、年长的meerkat一般是抓到猎物就立刻吃掉的。如果有(自己不会捕猎的)幼崽在旁边,成年meerkat就会把猎物咬死或弄成半死以后再丢到在一边求着给吃的的meerkat幼崽面前去。抓到蝎子,一般把它有毒的尾巴去掉,这样meerkat幼崽就可以先练习怎样应对没毒的、但是是活的蝎子。随着幼崽越长越大,成年meerkat给它们提供并没有去除毒尾巴的蝎子的频率也就越来越高。两位科学家证明,成年meerkat给幼崽提供有毒的蝎子还是半死的无毒的蝎子,关键取决于它们听到了什么样的幼崽叫声。给成年meerkat放假录音(本来已经是很大的幼崽,却放出很小的幼崽的那种叫声),成年meerkat就会受骗,还是提供已经完全弄死的蝎子。还有其他一些情况:如果幼崽不吃,成年meetkat还是推幼崽叫它吃,如果还没有完全死的猎物因为幼崽不会抓又跑开了,成年meerkat还会帮幼崽把猎物重新抓回来。如果看到幼崽在和活的猎物战斗时比较废劲,成年meerkat会上前把猎物搞得更加残废一点。以上种种,对成年meerkat来说,是划不来的,因为第一在旁边教幼崽,是很费自己的时间的;第二,好不容易抓来的猎物,放到幼崽面前,幼崽不敢动,猎物也有可能会成功逃跑(成年meerkat也没挡住猎物逃跑)。 以上是通过观察得出的结论。光是观察,是不够的。两位科学家用通过做实验的方法再次验证了,Meerkat的行为,算教。Passage 4 伟大文献(双篇)
Passage 4-1节选自一篇当代演说,作者是在美国司法史上产生重要影响的著名人物——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南区女法官米莉亚姆·戈德曼·塞达鲍姆(Miriam Goldman Cedarbaum,生于1929年,卒于2016年)。她的观点是:男法官和女法官因性别不同会有一些不同的观点,但这一点并不妨碍他们做出公正判决,法官们应该克服也能够克服这一点。 米莉亚姆·戈德曼·塞达鲍姆 Passage 4-2也是节选自一篇当代演说,是对第一篇演说的直接回应。作者是现任大法官索尼娅·索托玛约 (Sonia Sotomayor)。她在文章中精准指出了塞达鲍姆论证逻辑的漏洞,表示“法官的决策难免会受到个人经历的影响,完全中立的判决是不存在的。黑人法官和女性法官,跟白人法官不可能一样。”这篇演说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有很多人因此攻击索托玛约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有趣的是,在这篇演说中, Thurgood Marshall(18年11月北美卷考到)和Oliver Wendell Holmes(21年3月亚太卷考到)这两位SAT已经考过的大法官,索托玛约都提到了。TD SAT教研组21年6月4日推文截图
我的同事塞达鲍姆法官在一次演说中指出,目前美国法官人群中女性和有色人种(黑人、拉丁裔、亚裔)所占的比例其实还是非常低,所以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并不能说,过去几十年美国在司法方面取得的巨大进步是因为有了这么几个女性法官和黑人法官、取得进步的功劳归这些女法官和黑人法官。她的言下之意就是,进步的取得还是靠整个法官群体,而群体中还是白人、男性占绝大多数,还是他们的功劳。对她的这个观点,我不赞同。 塞达鲍姆法官还对另一件更深层的事表示了担心。她认为有些人认为美国只要多一些女性和黑人、拉丁裔去当法官,就能使美国的司法进步。这些人的这个这个观点背后必然有一个错误的假设,就是黑人法官、拉丁裔法官和白人法官的观点、立场是不同的。她觉得这有违美国法律中的客观主义立场。客观主义认为,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男性还是女性,都是专业水平达到了同一个标准、并且能够公正无私、不带种族主义的偏见去审判,才能当法官。 塞达鲍姆法官还指出,正是因为历史上长期有一个错误的假设,认为男性和女性不同,才导致制定很多法律的时候,用的都是偏向男性的立场。历史上,很多保守派根据“男性和女性不同”这个错误假设,坚持认为女性的天性是无法进行逻辑思维的,只能凭直觉行事,所以才不赞同、阻挠给女性给选举权。对赛达鲍姆法官的这个观点,我倒是赞同的。 [caption id="attachment_48606" align="alignnone" width="840"] 索尼娅·索托玛约[/caption] 尽管塞达鲍姆法官承认个人经历会影响人的观点,她还是认为法官必须能够超越、摒除自己的各种正面偏爱和负面偏见,也必须努力追求达到审判时只以法律的理性和推理为基础的境界。我觉得塞达鲍姆法官的这个观点太理想化了,我觉得在大多数情况甚至所有情况下,法官是做不到这种悬空的公正的。我甚至怀疑,如果我们假装忽视这种男性和女性之间、不同族裔之间的区别,是不是在自欺欺人,是不是在做一件对社会和法律有害的事。 耶鲁大学法学研究生院的一位教授指出,“任何群体中必然有观点的分歧,背后的原因正是个体不同的人生经历”。耶鲁大学的另一位教授指出,当下的女性主义虽然都反对男权,但其内部本身就是多元的,有很多种,因为女性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人生经历不一样。现在男法官的价值观、标准似乎是统一的,关于审判的女性主义思想还在形成的过程中,女法官根本达不到这种(表面上)统一。黑人法官、拉丁裔法官的情况也是如此。任何一个黑人法官、拉丁裔法官,仅仅他一个人,是不能代表黑人法官、拉丁裔法官这个小类的。 有的法官和学者说过,“当法官判案子,这个过程其实就是在掌权用权”,“根本不存在完全客观、中立的立场”。我赞同这些观点,并进一步认为,女性和有色人种的个体经历,是一定会影响其当法官以后判案子的决策的。不可能不影响。 并不是法官每次审判都会被自己的经历影响,但是事实证明,这种情况是会发生的。比如,最近明尼苏达州高法就以相对多数做出了一个支持禁止一个虐待过孩子的父亲探视孩子的裁决(背后是三个女法官赞同,两个男法官反对)。可见女法官因为自己的性别和经历,确实更容易做出倾向于女当事人的裁决。所以更多女法官和黑人法官,一定会影响美国的司法进程。 塞达鲍姆法官私下里和我提到过,其实,近年来最高法做出的对美国司法史有重大影响的涉及种族和性别歧视的案子的裁决,全是白人大法官做出的。我同意,但也提醒她一点:她好像只从法官角度看这个问题;如果从律师和检察官的角度看,这些改变了美国司法局面的重要案子,为之辩护的,大多数是女律师和有色人种律师。比如著名的Thurgood Marshall、Connie Baker Motley、Ginsburg等几位黑人和女性,这几位后来当了法官,当年为重大案件辩护时,还是检察官和律师。 人都有各自的经历和天生的身体和文化差异。我的同事塞达鲍姆法官很讨厌这一事实,我不太讨厌这一事实。但是我们个人不同的经历一定会对我和塞达鲍姆法官在判案是的决策产生影响。美国司法界有这么一句有名的话,说是“判案子时,一个经验丰富的、明智的男法官,和一个经验丰富、明智的女法官,一定会做出同样的判决”。塞达鲍姆法官是赞同这句话的,我却不赞同。首先,对“明智”,不可能统一定义。其次,像我这样有丰富经历的拉丁裔女法官,应该会比一个没有丰富经历的白人男法官,做出更好的判决。 我们不应该忘记,司法史上,Oliver Wendell Holmes和Cardozo等著名法官,都曾经做出过支持种族歧视的判决。当然我不是狭隘、目光短浅(myopic)到认为所有白人法官都不能理解女性和黑人的经历,在判决时都不能体谅女性和黑人。但很多白人法官确实不愿去理解女性和黑人,所以我认为多一些女性法官和黑人法官,一定能改变局面。法官在判决时选择看哪些事实,不看哪些事实,一定会收到其个人经历影响的。比如我,我是拉丁裔女性,我在判决时,一定会受我拉丁裔背景的影响。